四種違規捆綁做單的手法
“其實消費信貸出現的問題大家都知道,只是不愿挑明而已。”一位不愿透露姓名做分期付款業務的金融服務公司總經理說,“我們也曾做過一張加長紅旗車單子,經銷商利用捆綁式的計算方法,多收客戶近2.5萬元的費用。”
他說,目前國內汽車信貸主要有直客式和間客式兩種模式,直客式是指“一站式服務”,購車人到銀行設立的汽車貸款消費機構獲得購車貸款,然后到市場選購自己所喜愛的車型;間客式是指“先買車,后貸款”的模式,即由汽車經銷商或者保險公司向貸款購車人提供全程擔保,并負責追繳貸款。目前的實際情況是,間客式占到實際購車的90%。也就是說大部分消費者還是通過經銷商或者金融服務公司來獲取銀行貸款的。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許多車蟲、拼縫者和小經銷商往往利用消費者第一次辦貸款(占99%)的情況,在訂車單上做手腳,在賺取差價的基礎上,又賺取消費者的高額利潤,比如車價13.8萬元的轎車,正常的貸款額應當是11.04萬元,通過捆綁購置稅、管理費、車險,貸款額就能增加到12.89萬元,3.227萬元的首付,貸款增加的后果是消費者多支付利息。但實際上按照有關規定,在不捆綁的情況下,首付款只有2.76萬元,這樣消費者每月所付費用和利息也就少多了。另外,按貸款額來計算的管理費(也可稱擔保費、手續費、風險金)也會提高,兩項加起來,消費者損失的會更多。
這位老總說,目前普遍采用的違規操作手法有四種,分別是明捆、暗捆、半捆、全捆,這些違規操作的手法也是根據不同消費者的情況“設計”的,明捆是在計算貸款額時捆綁購置稅、車險等費用一般賺到明處,仔細看還可以看出來;暗捆就比較“黑”,從單子上很難看出來;半捆是相對于全捆來說的,經銷商捆綁十幾項費用之中的幾種;全捆是所有費用都捆綁在一起計算,這種情況比較惡劣。
他說:“我們公司大部分的業務是靠沒有貸款權限的經銷商來完成的,一般的,經銷商拿到這樣的單子,會告訴我們是怎么一個捆法,捆多少,然后大家都心知肚明,標準單的差額我們最終還得返給經銷商。”
“其實這樣做的不光是我們,許多公司也是這樣來做的,否則就無法生存。現在許多廣告都宣稱可以做低于10%的首付的,這從實行的政策上講是違規的,但也可以做,不過消費者吃更大的虧;還有給戶口所在地不在北京的原則上是不能發放貸款的,但有些廣告上卻告知可以做。諸如此類違規情況很多。”
目前,銀行的風險防范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由保險公司代保,另一種是通過具有貸款權限的經銷商做車輛抵押保險。但在實際操作中,有些經銷商在訂單中設有保險保證金和抵押登記費兩項,其實這兩項收費是重疊的,只繳納一項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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