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之爭
時下,走在街上常常可以看到另類的汽車景觀:明明是比亞迪F3,卻掛著豐田汽車的標志,讓不知情者誤以為是豐田的花冠;同樣的道理,飛碟UFO轉眼就能變成豐田RV4;雙環“CEO”比起寶馬“X5”也豪不遜色;而駿捷搖身就能變寶馬。
且不說消費者隨意更換車標是否違法,外表相似的這些車肥盜釗恕罷婕倌馴妗薄?/P>
2003年11月13日,本田汽車認為雙環汽車的“來寶S-RV”車型侵犯了其CRV的整體和前后保險杠的外觀設計專利權,一紙訴狀將雙環汽車及其經銷商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2006年3月7日,中國專利委員會做出審查決定書,宣告本田汽車狀告雙環汽車外觀侵權無效。
無論是豐田汽車狀告吉利汽車美日汽車侵權案,還是通用汽車起訴奇瑞汽車抄襲了它的雪佛蘭(Chevrolet)Spark,都沒能取得勝訴。
業內專家認為,在當前中國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法規還不太健全的情況下,外國汽車公司很難在起訴熟悉中國情況的本土汽車企業的官司中獲得勝訴。
該專家認為,目前自主品牌企業整體開發設計能力不強,必然要經歷模仿的階段。雙環汽車等企業也為當事車型申請了數十項專利,有一定的創新。
著名汽車專家賈新光曾告訴記者,國內一家汽車企業的負責人找到他說,因為企業推出的一款車與某合資企業的車的“前臉”酷似,怕惹上官司,請他想想避免的辦法。在賈新光提出改變“前臉”時,該企業負責人堅決不同意,表示改了就沒有賣點了。
然而,此次奔馳、寶馬放出消息,有意起訴雙環汽車,并不一定會在中國。如果雙環汽車的產品通過歐洲的經銷商進入歐洲,奔馳、寶馬也許只在歐洲提起訴訟即可。
那時的勝負,難以預測。
國內車企被指責抄襲的車型
雙環SRV——本田CR-V
雙環CEO——寶馬X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