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公安部交管局8月6日通報的全國道路交通事故情況,今年1至7月,全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累計受理道路交通事故297248起,造成58384人死亡、255663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16.2億元。統計顯示,與去年同期相比,雖然事故起數減少90808起,但是死亡人數卻增加了1431人,直接財產損失減少3.4億元。 事實上,自2001年我國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死人數首次突破10萬人大關以來,這個數字一直都居高不下。有人說,這個數字比戰爭和疾病造成的死亡率都要高。那么,為什么這個數字一直居高不下?有人很直接地就把責任完全推給了汽車,說它是此現狀的罪魁禍首:如果汽車不那么多,也就不會有那么多的交通事故,沒有交通事故,自然就不會因此而死人。 的確,汽車保有量在快速增長,但能將“板子”完全打在汽車身上嗎?這似乎并不是一種理性的結論。 車多了,并不一定交通死亡事故就多 劉志強:交通事故死亡率是一個引起全球性關注的事情。目前,交通事故在導致人類死亡原因中位列第五,排在第一位的是心臟病,第二位是癌癥,第三位是中風等突發癥,第四位是肺炎。到2020年,它的排名將上升到第三位,排在第一位的是貧血性心臟病,第二位的是單純性抑郁癥。交通事故在各種事故死亡率中所占比例最大,達到93%。這個數字可以和戰爭導致的死亡人數相比。20世紀以來,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大概是2235萬人,超過任何一次戰爭的死亡人數。 問:事實上,我覺得這是一個認識上的誤區,車多了交通事故一定就多嗎?車多與交通事故并不成正比例關系。 劉志強:我國這幾年的情況給人造成這樣的感覺。但事實上國外的情況,很容易就能證明你的觀點。據1998年的統計數據,美國機動車保有量是21182.6萬輛,萬車死亡人數是2.2;日本機動車保有量是8799.1336萬輛,萬車死亡人數是1.3;當時中國的機動車保有量是4507.1萬輛,但萬車死亡人數是17.3。僅這一個簡單的數據就能讓“車多,事故就多,死亡率就高”的說法不攻自破。 機動車機械故障原因造成的事故不超過5% 問:您能詳細分析一下造成道路交通安全死亡事故的特點嗎?多少是由于行人違章,多少由于駕駛員違章,多少由于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多少由于汽車本身的質量原因,多少由于自然天氣情況。 還有發生此類事故的道路特點,城鄉、高速公路、國道等等諸如這方面的數據構成。 劉志強:我剛剛得到我國2003年交通事故的統計分析數據,按事故發生地分析,高速公路占5%,一級公路占9.3%,二級公路占29.6%,三級公路占21.2%,四級公路占7.1%。 國內按發生事故原因分析的統計還不完全。據粗略統計,駕駛員違章占70%~80%,機動車機械故障原因小于5%,道路及相關設施占1%,行人違章占15%。但是在國內,道路市政部門是不承認他們對道路交通事故負有責任的,從交通管理事故或登記中,我們也找不出與道路有關的欄目。道路部門一直不承認交通部門所提的事故多發點、多發地帶。 我們可以對比2003年美國這方面的統計,機動車機械故障原因占2.89%,機動車駕駛員違章占86.32%,非機動車違章占2.75%,行人、乘車人違章占2.81%,道路設施占0.15%,其他原因占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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