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歷了去年的價格大戰后,國內轎車市場出現了生產者與消費者“對峙”局面:消費者對轎車降價預期增強,希望國內汽車商將車價降下來;商家和廠家的利潤大幅度下降,則以不打“價格戰”為由,拒絕降價,為賣車在營銷策略上挖空心思,想盡招數,召開同業會議,達成“價格聯盟”。于是,一種奇特的現象出現了:盡管國內消費者購買汽車的意愿在不斷增強,但車市依然不溫不火。
連鎖反應
今年5月,曾經在去年風行一時的汽車經銷價格聯盟又一次在京城出現,奧迪、本田等經銷商均開始施行統一定價,決不降價。這樣的“價格聯盟”讓消費者無從在市場上找到更低的價格,也讓持幣待購者更不愿意出手了。
這次的“價格聯盟”出現的背景是,在今年4月《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頒布之后,4S店下游的二三級經銷商由于新《辦法》的限制已大大減少,擾亂市場價格的因素也逐漸消失,廠家對4S店的監管力度大為加強。這在客觀上為經銷商達成“價格聯盟”創造了有利條件。
無獨有偶,日前上海10家豐田汽車授權銷售公司以共同出資的形式,首次聯合在滬舉辦了皇冠上海地區上市發布會,記者了解到,這只是他們自發形成的“價格聯盟”,相同品牌汽車經銷商惡性殺價有望在豐田終結。主要目的是防止惡性價格戰、統一銷售策略以及獲得更大的話語權———即所謂的“價格聯盟”,而豐田汽車方面對這個模式非常看好,有意推廣到其他區域。
果然,此后產生了連鎖反應。最近,成立“全省汽車價格同盟”的聲音在四川也出現了。這個“汽車價格同盟”的描繪讓人感覺進入了汽車消費的理想時代。
孰是孰非?
汽車經銷“價格聯盟”出現后,市場眾說紛紜,究竟孰是孰非?上海10家豐田授權銷售公司之一的開隆豐田總經理吳平對記者表示:“豐田搞價格聯盟在于維護上海地區豐田產品價格的穩定,即規定讓利銷售的幅度,防止惡性價格戰。此外,協會的任務包括豐田的經銷商相互之間溝通信息、調劑各自緊缺的車輛以及和廠家形成一個相對平等的交流機制。”
也有業內人士表示,“價格聯盟”對廠家、商家、消費者不失為一件好事,雖然短時間內可能會影響到一定的銷售,但長遠的效果應該是有積極作用的。統一價格可以增強消費者對品牌的信心,不再擔心車輛過快貶值。“價格聯盟”對消費者來講應該是有好處的———由于價格聯盟的出現,客觀上抑制了價格混亂的狀況,讓市場上的車價開始趨于穩定。
然而廣大消費者是愛憎分明的,對于“價格聯盟”反對之聲不絕于耳。上海的一位消費者對記者表示,“價格聯盟”加大了消費者的買車成本,并且在目前的情況下很可能出現價格壟斷,不是充分競爭的市場營銷表現。價格的決定權更多地掌握在廠家的手中,沒有經歷充分市場競爭的他們,可能會對終端消費群體造成更大的傷害。另一位消費者情緒激動地說:“讓價格聯盟去見鬼吧,我就是不買車,看看誰玩得過誰?”
好景不長
相對于2004年時,廠商面對汽車價格動蕩、收益下降局面的無能為力,今年廠家又奪回了市場的主導權。汽車廠家地位空前強化,壟斷形成,這也造成了今年前5個月汽車價格(主要是轎車)相對穩定。
然而,北京亞市總經理蘇暉一針見血地指出:“這種相對穩定,不是市場經濟決定的,不是市場競爭造成的,而是通過統一定價形成的。不會持續多久!”事實上,從亞市6月份前半個月的表現分析,市場已經開始出現下滑。
而價格聯盟不合法也是毋庸置疑的。已頒布實施多年的《價格法》早就明確禁止“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去年頒布的《制止價格壟斷行為暫行規定》中再一次明文禁止“經營者之間通過協議、決議或者協調等串通方式操縱市場價格,以及憑借市場優勢地位牟取暴利、實行價格傾銷和價格歧視。”這些法律法規清楚明白地界定了價格聯盟的非法性質。
誰在作祟?
日前,一位資深的經濟學者對記者說,搞價格聯盟,受損害的絕不僅僅是消費者,全社會的交易成本也會隨之增大,在此情況下,國有資產絕難整體上異軍突起而增值。即便個別單位的資產因之暫時“保值增值”了,但其代價卻是其他單位的國有資產在價格聯盟瓦解后的大量流失。這種飲鴆止渴般的“保值增值”,對整個國有經濟的發展有害無益。
有關自律價和價格聯盟的事件在近年的中國屢屢發生。這種現象的頻繁發生說明是汽車業內還沒有形成市場經濟的真正概念。不過,令人欣喜的是市場經濟在中國已是大勢所趨,在市場力量面前不僅汽車業的價格聯盟扛不住,其他行業與市場力量作對的價格聯盟都將陷入同樣的走向短命的困境之中。
市場本身就是一種博弈。對于汽車經銷商組成的“價格聯盟”,消費者不必太在意,不要以為他們鐵板一塊。其實這種“聯盟”是維持不了多久的。因此,要買車,耐心觀察、等待時機很重要。最近的幾起降價行為表明,隔在消費者與廠商之間的這層“堅冰”正在慢慢消融,“價格聯盟”畢竟無法阻擋市場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