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auto原創文章,未經許可請勿轉載。 小看江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的丑惡面容 今年6月下旬,我的一朋友開車去撫州,當車輛行駛到高速公路臨川段的出口處,收費站內竟然無人工作。在等待數分鐘后,依然沒有人過來收費,于是這位朋友直接下車撥開欄桿開車離去。 2005年7月8日星期五晚,我開車去昌北機場,到了昌北機場收費站口,車被攔下,隨后被告知該車已經列入系統黑名單內,因為曾經有過惡意闖卡的記錄。當時我對此非常迷惑,因為該車大多時間都在我手上使用,并沒有任何惡意闖卡的行為,于是我要求工作人員出示闖卡過程的錄像,答復是不能提供。那我如何來認定該車曾經是否有過違章記錄呢?收費員說他們也沒有辦法,因為他們只能根據收費系統的記錄來認定,必須罰款,否則不能放行。因為此時我是去送客人上飛機,時間很緊急,在萬般無奈情況下,我交納了375元錢作為罰款才得以通行。 但是在從機場回來的路上,在南昌大橋的收費站口,又被此處的工作人員攔下,理由還是該車已經進入了系統黑名單,不能放行。我隨即出示了罰款收據,在此地工作人員進行了長達10多分鐘的認真詢問和核實下,終于認定了剛剛的繳費事實。對此,他們的解釋是:黑名單的數據必須在下周一即7月11日到高速公路管理局去注銷,因為此時記錄尚存在系統內,所以造成了誤會。 2005年7月12日星期二上午,該車在去撫州的路上,在臨川段路口出再一次被攔下,又是同樣的原因,同樣經歷了漫長的解釋、核查之后,最終得以放行。 
(資料圖片) 對于江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的以上行徑,我想提以下意見: 1、執法無證據。 認定該車有違章行為,必須出示相關證據,否則,即使車主有違章行為,也沒有任何理由認定其違章,這本來在日益健全的法制社會是必然的,但是這一點在我們江西高速公里管理局的工作執行中卻成了霸王條約,說你違章就違章,否則休想從此處溜走,真是昔日項羽轉世,張飛再生,值得佩服! 2、罰款無依據。 從“違章”到罰款只有短短十余天時間,為何要收取375元的高額罰款,收費標準是什么?是否經過了相關部門認定?工作人員也不能給予任何解釋。而且在收費員打出的375元收款發票上,沒有注明罰款的字樣,那么這筆罰款最終會流向哪里呢?我們知道,所有的罰沒收入必須上繳國家財政部門,這一點本來無可爭議,但是如果采取種種手段將罰款收入截留的話,嘿嘿,那也許很有必要對江西高速公路管理局的財務收支帳目進行仔細審計一下了。 3、工作極怠慢。 在第一次“違章”過程中,車主在等候了數分鐘,依然不見任何工作人員過來收費,這樣的情況下,車主是否有一直等待的義務?如果因此耽誤了車主辦理重大事件而造成了損失呢?高速公路管理局是否會為此賠償?而在收取了車主的罰款后,該局的穩健的工作作風更是讓人欽佩得暈倒。罰款交納了數日,車輛依然在黑名單上,讓車主屢次三番地受到無理地阻攔,車主多次進行著無謂地解釋,不但耽誤了車主的寶貴時間,同時也造成了高速公路上的堵車和管理混亂,這樣的工作作風,是嚴重的官僚主義,在貪婪收取了行車路費后,卻無作為,真正受苦的卻是我們這些車主大眾! 相關文章:10萬元買車20萬元改裝!我成為了修車高手 《用車玩車》欄目長期征稿,歡迎您把用車感受和有趣經歷告訴我們,投稿郵箱:denny@pcaut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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