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局:看著我做的“大餐”,“碰瓷”者目瞪口呆 一夜無語,第二天一早,到了約定的XX區事故組,那位仁兄早就已經到了。我問他:“朋友,身體哪能?”“片子拍過了,么骨折。”我當著處理民警的面,要求對方提供看病的所有票據。對方提供出來的掛號單、處方單均無問題,但是時間卻是今天早上的,也就是說,他來事故組之前才剛剛從醫院出來。這就是符合我昨天晚上的推斷,對方并無大礙。接下來步入正題。 1、醫療費問題 醫藥費(含拍片、出租車費)總計185元,顯示是軟組織挫傷,肌肉拉傷,估計是昨天倒地瞬間造成的。也沒有出乎我的意料,那個傷者果真是今天上午才去看的醫生。我昨天就分析過,如果骨折,不可能不去急診的。單據上面都有時間。試問如果一個骨折的人,會不會意志堅強到可以忍受一夜劇痛,第二天才去急診哪?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2、誤工費問題 對方開價3000元,說是要誤工半個月,我可以接受,請提供拍片、醫院病假單、單位誤工單、連續三個月稅務局完稅證明等系列單據,缺一不可。特別是完稅證明,連續三個月可以完整的體現一個人的工資收入。上海的起征點是800元,接下來可以累算。上個月有加班費也不能夠完整體現,三個月足夠了。關于收入證明的問題我已經解釋的很清楚了。保險公司認定多少我賠對方多少。 對方聽到我要求提供的單據之后,并且看了我打印出來的保險條款及其相關規定之后,一會都沒有說話,估計是對方沒有想到會碰到我這樣有備而來的主兒,臉色脹的通紅,處理警察聽到我的話之后,也對那個人說,就按照我所說的思路和程序把所有的單據都準備好,眼看這次就無法調解成功了,就準備下次再進行調解。P.S 警察一般都會進行這個步驟,警察在這個案件中的作用,只是起到調解、見證的作用,而不是起到指導性、主導的作用,是見證人的角色,而不是法官。一切都是要由保險公司說了算,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不行就上法庭打官司,調解的次數不多,以3次為限,超過就建議上法院解決。 雙方簽字畫押,我主責,他次責,警方第一次調解程序結束。并且我提醒對方,如果還有上面后遺癥要繼續看醫生的話,要及時通知我,只能在第一次急診的醫院看,而且如果的確需要轉院的話,需要經過保險公司同意,并且聯系到我,不然其擅自轉院后所發生的任何費用,我都有理由拒付。這點警察也記錄了下來。 傷心的話留到明天再說——小插曲 出來之后,我正在車內整理文件的時候,手機響了,是對方打來的,于是開始了一段極為精彩的對話,對方一開口就是“朋友,儂幫幫忙好伐,警察明顯就是聽儂哪能就哪能額,我開價3000塊,大家都好談額呀,又伐是么商量余地咯,對伐拉。何必哪?”(編者注:上海方言-朋友,你幫幫忙好吧,警察明顯就是聽你怎么說就怎么做,我開價3000元,大家都談好了呀,又不是沒有商量的余地囖,對不對,何必呢?)我一聽就心知肚明,狐貍總算藏不住尾巴了,可憐裝不下去了“昨天我和你協商,你不愿意在外面一次性解決,現在就來了,就只能按照規定來操作了。”“朋友,幫記忙好伐,我只要2000塊,大家現在進去簽字解決,儂現在來該撒地方啊?我還么走。”(編者注:朋友,幫我個忙吧,我只要2000元,大家現在就進去簽字解決,你現在在什么地方啊?我還沒有走。)我心想,現在這個時候要來和我談價錢了,我昨天給你了機會,不談,現在和我談,沒機會咯。“現在既然就來了,就沒辦法可以想來,只好走規定路線,按照規矩辦。”“朋友,伐要瞎講好伐啊,我只要1000塊,1000塊就可以了,哪能?”(編者注:上海方言-朋友,不要瞎說好不好,我只要1000元,1000元就可以了,怎么樣?)“這個還是按照保險公司的賠付標準吧,對吧,你快去把所有的單據準備好,你有多少損失,只要保險公司認可,我都現金賠付給你。”“個么就是儂伐肯處理咯,好,儂等了咳,我所有額東西都準備好再聯系儂。”(編者注:上海方言-那么就是你不肯處理囖,好,你等著哦,我所有的東西都準備好了再聯系你。)“OK,好的,等所有的單據都準備好了,麻煩你通知我,我會和保險公司約好時間一起過來審核單據。麻煩你了。保持聯系”。聽到這里,大家不難想象對方當時在電話那頭的嘴臉,純粹的流氓,這是對付他最好的辦法。 時至今日,對方還是沒有聯系過我,都要將近7個工作日了,應該對照對方當天的工作效率不可能這樣慢的吧,稅單也不是這樣復雜的呀,更何況我還在等著他的電話哪 ,我想念他的聲音了。 個人提醒:讀者遇到此類現象,包括的確是由于駕駛員本身或者對方的原因造成人員傷害的交通事故時,切勿慌張,及時撥打110,保持事發時車輛行進位置,配合警方取證,如果對方當場漫天要價,就進去處理,按照議事流程辦理。如果的確是重傷,及時撥打120熱線,進行搶救。 僅以此文獻給那些碰瓷愛好者,玩火者必自焚 精彩后續報道,盡在PCAUTO 相關文章:紅顏禍水?車主約會女網友 飛度坐騎遭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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