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我們從山東省交通管理局獲悉,由于車輛撞死撞傷寵物狗引發糾紛的事件時有發生,青島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22日專門下發了《關于處理車輛與犬交通事故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意見》中規定,車輛與犬在道路上發生碰撞、碾壓、刮擦,造成犬受傷或者死亡的案件屬于交通事故,交警部門接到報案后,應當立即派民警趕赴現場按照簡易程序處理。《意見》還明確,事故的當事人即發生事故的犬的所有人或者攜犬外出的人,在車輛與犬的交通事故中,民警可明確各方當事人的責任,當場制作事故認定書。事故中犬傷亡的損失可由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時可以參照購買犬時的正規發票、寵物市場出具的市場價格證明或者有評估資格的機構出具的價值認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