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們不是由集團出面在馬來西亞建廠的。”昨日(5月30日),吉利集團一高管告訴記者,“這次在馬來西亞的簽約主體是集團在香港的上市公司吉利汽車(00175.HK)。”
5月30日,吉利汽車在馬來西亞吉隆坡國會大廈與IGC集團舉行了整車項目合作及CKD項目合作簽約儀式,根據協議,吉利汽車與IGC集團將在馬來西亞制造、組裝和出口吉利汽車,2006年,吉利汽車計劃向馬來西亞出口1萬輛整車、3萬輛成套散件。
攜手IGC集團
“IGC集團在馬來西亞是一家數一數二的汽車公司。”吉利集團總裁助理劉建全告訴記者,其營業范圍主要是整車進口、分銷和本地化的整車組裝,在本地組裝汽車并出口到東南亞國家則是其發展的目標,此外,IGC集團已經在當地和東南亞國家建成了綜合性的銷售網絡,因此,“雙方的目標一致,所以很容易就達成了協議。”劉建全說。
據吉利董事長李書福介紹,三年前吉利集團便與IGC集團有了交往,四五個月前,合作項目正式起動,雙方多次派專家考察,就資金、技術的對接、車型的確認及右舵車的技術改造進行溝通。李書福說,吉利進入馬來西亞希望能把中國產品價格低質量優的特點發揮出來,并在馬來西亞占有一定市場份額之后進入東盟地區的更多國家。
技術轉讓的合作模式
有意思的是,5月26日,吉利汽車發布澄清公告稱,“就在馬來西亞訂約制造汽車一事,……根據最近期業務策略,倘訂立協議,本公司不會成立合營企業。”昨日,記者致電香港特區吉利汽車,該公司投資總監表示一切以公告為準。此外,吉利汽車的執行董事洪少倫在接受香港特區當地媒體采訪時表示,“吉利將向馬來西亞出口半散裝的汽車零部件,承包商將在當地進行整車組裝,并在東南亞地區銷售。”但吉利不會對承包商進行資本投資,主要是向后者出售零部件并進行技術轉讓,因此今年該項合作即會產生一定的收入和利潤。
有分析人士據此認為,吉利汽車此次在馬來西亞設廠的模式應該是“技術轉讓”,即指定一家廠商在馬來西亞組裝汽車,吉利汽車則向其轉讓技術并出售關鍵零配件。
事實上,吉利集團董事、常務副總裁楊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德國人用什么辦法占領中國市場,吉利就要用什么辦法占領國際市場。”眾所周知,德國企業在中國的投資都是基于技術轉讓模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