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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此前發文批復:1994年頒布實施的《汽車工業產業政策》同時廢止
記者從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改委于6月1日正式發布《汽車產業發展政策》。據悉,此前,國務院已發文指出,在國家發改委發布新的產業政策的同時,于1994年頒布實施的《汽車工業產業政策》廢止。

國家發改委醞釀起草《汽車產業發展政策》已兩年多。2003年4月,發改委通過新聞媒體和該委網站,為制定新政策向社會公開納諫,了解各界人士對中國汽車產業發展的想法。同年5月下旬,發改委完成《汽車產業發展政策》(征求意見稿),并正式征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省市發展計劃計劃委員會、汽車行業內有代表性的十數家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企業)及有關專家的意見,上述部門和人士提出具體意見的文字是原正文文字量的4倍左右。許多外國汽車
廠商駐華代表也提供了意見。經過廣泛征求意見和反復修改,發改委將《汽車產業發展政策》上報國務院審議、通過。有關人士稱,新政策是在對中國汽車市場充滿希望,而汽車產業的前進道路又荊棘密布的復雜環境下制定的。
該政策共十三章,七十八條,力圖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努力做到管理制度公開透明,體現宏觀調控和市場競爭相結合。與1994年《汽車工業產業政策》相比較,新的政策主要有六大變化:一、取消了與世貿規則和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所做承諾相違背的部分,如取消了要求外貿平衡、國產化比例等政策;二、大幅度減少行政審批,該放的放開,該管的管住,強調依靠法規、技術標準引導產業;三、提出了品牌戰略,鼓勵自主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為汽車工業自主發展明確政策導向;四、促進國內汽車企業集團做大做強,引導現有企業兼并重組;五、要求汽車企業重視建立品牌銷售和服務體系,免除消費者的后顧之憂;六、對創造更好的消費和使用環境提出了指導性意見。
新政策力求具有創新性、前瞻性、科學性和指導意義,新政策的公布實施,必將擔負起引導中國汽車產業走上長期、持續、健康發展道路的重任。(
中國汽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