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的處罰
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將正式實施酒后駕駛的相關處罰:
1.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上,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的,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按照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
前款所稱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造成交通事故并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超過200mg/100ml者;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
(四)駕駛載客的商用機動車;
(五)嚴重超載、超載、超速行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立案的;
(八)其他可以從嚴處罰的。
3.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并罰的規定處罰為數起罪行。
4.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判處罰款,應當根據被告人醉酒的程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以及供述的態度,確定與主刑相適應的罰款數額。悔改。
5.公安機關在查處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時,應當對查獲過程、呼氣酒精含量檢測和采血過程進行記錄;證人作證。
六、血液酒精含量檢驗鑒定意見是認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據。犯罪嫌疑人經呼氣酒精檢測符合本意見第一條規定的醉酒標準,在采血前逃逸的,可以將呼氣酒精檢測結果作為判定其醉酒的依據。
公安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檢查時,為逃避追查,在進行呼氣酒精含量檢測或者采集血液樣本前飲酒,血液酒精含量達到規定的醉酒標準的本意見第一條中認定為醉酒。
七、辦理酒后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偵查起訴審判依法進行。在法定訴訟期限內及時辦理。
八、從重處罰的情形
(一)造成交通事故并對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超過200mg/100ml者;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
(四)駕駛載客的商用機動車;
(五)嚴重超載、超載、超速行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刑事立案的;
(八)其他可以從嚴處罰的。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
-
1極氪全新轎車正式命名為007 軸距2928mm 將于廣州車展預售
- 22023進博會:一汽-大眾ID7 VIZZION亮相 將于年內上市
- 3廣州車展前瞻 眾多重磅車型來襲 國產普拉多和智界S7等
- 4全新領克06 EM-P上市 售價13.68-15.68萬元
- 5全新寶馬5系/i5/X2 廣州車展寶馬展臺重磅車曝光
- 6又打起來了?何小鵬余承東因AEB隔空互噴 李想:吵不過華為
- 22023進博會:一汽-大眾ID7 VIZZION亮相 將于年內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