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的管理規定
2022年7月11日,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聯合印發《關于在商丘市區開展電動(燃油)三輪車、電動四輪車規范管理的通告》,規定從8月1日起,分時段、分路段、分區域禁行電動(燃油)三輪車和未依法登記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電動四輪車。
《通告》指出,禁止生產、銷售未列入工信部許可生產目錄、不符合國家標準、未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違規電動(燃油)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拼裝、非法改裝電動(燃油)三輪車、電動四輪車。禁止電動(燃油)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違規從事經營性載客或貨物運輸。
關于哪些車輛禁行,《通知》明確,電動(燃油)三輪車(含懸掛機動車號牌和懸掛本地制發的標識牌的車輛,不含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軍警專用的三輪車);未依法登記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電動四輪車。
對涉及民生的郵政寄遞、環衛等公共服務行業的電動(燃油)三輪車、電動四輪車實行總量控制,由行業主管部門統一管理、統一車輛外觀標識編號,存檔備查,暫不列入禁行范圍。
關于禁行范圍,《通知》明確分時段、分路段、分區域,按照三個階段逐步擴大禁行范圍。
第一階段。禁行時間為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每天7:00至21:00禁止禁行車輛在禁行道路、禁行區域內通行。
禁行道路分別是:神火大道(民主路至華商大道);中州路(民主路至華商大道);歸德路(民主路至華商大道);凱旋(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路(民主路至北海路);文化路(中州路至凱旋路);南京路(中州路至凱旋路);北海路(中州路至凱旋路);宋城路(睢陽大道至紫荊路)。以上禁行路段與禁行路段的交叉路口不允許禁行車輛通行,禁行路段與非禁行道路的交叉路口禁行車輛可以按照交通規則通行。
禁行區域有,火車站、高鐵站區域:歸德路(不含)以西、勝利路(不含)以南、凱旋路(不含)以東、民主路(不含)以北范圍內的道路。日月湖區域:睢陽大道(含)以西、宋城路(含)以南、中州路(含)以東、帝嚳路(含)以北范圍內的道路。商丘古城區域:古城環城路(含)范圍以內的道路。
第二階段。禁行時間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全天24小時禁止禁行車輛在禁行區域內通行。禁行區域是,中州路(含)以西、民主路(含)以南、凱旋路(含)以東和古宋路(含)以東、華商大道(含)以北范圍內的道路。火車站、高鐵站區域:歸德路(不含)以西、勝利路(不含)以南、凱旋路(不含)以東、民主路(含)以北范圍內的道路。
日月湖區域:睢陽大道(含)以西、宋城路(含)以南、中州路(含)以東、帝嚳路(含)以北范圍內的道路。商丘古城區域:古城環城路(含)范圍以內的道路。
第三階段。禁行時間為2023年9月1日起,全天24小時禁止禁行車輛在禁行區域內通行。禁行區域是,商都大道(含)以西、黃河路(含)以南、清涼寺大道(含)以東、華商大道(含)以北范圍內的道路。
在市區行駛的電動四輪車應依法登記并懸掛機動車號牌,駕駛人須持有機動車駕駛證,并嚴格遵守相關通行規定。
廣大市民應當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不購買、不使用不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電動(燃油)三輪車、電動四輪車。消費者因商家虛假宣傳被誤導購買違規車輛的,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拒不執行本通告,具有阻礙執法機關依法執行公務或者借機聚眾鬧事、擾亂公共秩序等違法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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