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報廢車補貼領取有時間限制嗎?
惠州報廢車補貼領取是有時間限制的。
補貼申請的活動時間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最晚申請時間為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
《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機動車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應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取得。
參加申請補貼的報廢乘用車所有人和新購置乘用車所有人應為同一個人消費者,其所報廢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應當按規定要求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自 2024 年 8 月 15 日起,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補貼條件方面,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補貼 2 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 1.5 萬元。
對符合條件的申請,轉交所在地財政部門;對不符合條件的,退回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所在地財政部門負責對商務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的補貼信息進行核對。
辦理地點有博羅縣交警大隊車輛管理所,地址是惠州市博羅縣城博羅大道中 1109 號,電話 0752-6211933 ;大亞灣區交警大隊車輛管理所,地址是惠州市大亞灣西區龍海二路 18 號,電話 0752-5182098 。
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辦結,不收費。
辦理條件是使用 10 年以上且未達到規定的使用年限的半掛牽引車、總質量大于 12000 千克的重型載貨車,以及總質量大于 10000 千克且小于 12000 千克的中型載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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